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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成員工愛心基金」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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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業成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115年度「業成員工愛心基金」補助計畫

 

一、緣起與宗旨

    GIS業成集團成立的「財團法人業成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於106年6月推動第一屆「員工捐一日薪」活動,獲得員工廣大迴響,立下重要的里程碑。因員工的愛心,在107年5月我們成立「業成員工愛心基金」,希望透過員工「集氣送愛薪」,關懷弱勢族群。本計畫針對國內立案之社福團體已經執行具服務成效之方案,提供不足額款項之經費補助,讓員工參與公益,實踐社會關懷,一起「愛台灣,關懷我們的下一代」。

 

二、申請資格

(一)凡符合本計畫宗旨,具備國內合法立案資格且有實際推動一年以上社福方案之社福團體(機構),各單位提案以一案為限。

(二)獲得「業成員工愛心基金」贊助之單位,三年內不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單位「資產總額不超過三千萬」。

 

三、補助方向

(一)各提案單位須提出依據區域特性與組織服務項目規劃之持續性福利服務方案。

(二)本計畫以支持直接服務計畫為主,且避免資源落差,台灣本島各區及外島將公平分配,並優先補助服務區域中缺少相同服務型態或資源相對缺乏者。

 

四、補助金額

(一)每年度經費補助,依員工實際捐薪金額為主。

(二)每單位申請金額以新台幣20萬元為限。

 

五、申請文件

(一)提案單位行文。

(二)提案計畫書與PPT簡介。

(三)提案近二年辦理之實績與成果。

(四)提案單位附件:提案單位簡介、最新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最新組織或捐助章程影本、近兩年財務報表(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等,需用印)、評鑑成果。

(五)上述申請文件請提供書面及電子檔資料(或燒錄於光碟),無論通過補助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六、申請期間

(一)115年 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

(二)書面資料以郵戳為憑,電子檔資料請於收件截止當日傳送,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方式請詳見官網。

 

七、審查程序

(一)第一階段:書面初審

    由基金會專職人員、社福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評估,初審結果將以 Mail函文告知

(二)第二階段:基金會審查評選

    通過書面初審之單位,由基金會遴選2間社福單位。

(三)第三階段:募集愛薪

    獲選之社福單位,由員工捐薪贊助。

 

八、其他事項

(一)撥款:贊助之金額於當年度12月前統一匯撥。

(二)配合:獲贊助之單位需提供合法捐款收據,收據內容包含受贈單位全名、統編、註冊地址,並載明本會全銜、統編,並配合進行期末訪視,邀請業成員工參與方案活動,以茲責信外,也使業成員工對於社會福利服務有更深的認識,並了解捐助對於社會服務的重要性與成效。

(三)結案:相關成果報告,請於本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結案報告,並提供書面及電子檔案。

(四)申請本計畫之費用皆不得重覆申請,如有被申訴或查核不實情形,將視情況追繳回相關款項;獲補助單位如有計畫異動情形,務必主動函文告知。

(五)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視情況另訂或隨時補充之。